十九大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时间:2023-03-29 16:08:12
十九大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此文共2187字]

十九大以来,在区局党委和纪检组的坚强领导下,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找准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党的十九大以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十九大以来,本人在区局纪检组长的带领下,与区局纪检组和机关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区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和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入党誓言,努力提升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自觉,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区局纪检组副组长,我积极协助纪检组长抓好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负责所在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十九大以来,通过支部学习、股室集中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形式,组织所在支部党员、股室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 ……此处隐藏943个字……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还需不断加强锤炼。

(二)宗旨意识还需强化。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特别是在机构合并后,工作事务较为繁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三)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本人作为区局纪检组副组长、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在自身示范引领作用上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与支部党员干部的交流沟通较少,导致未能充分发挥榜样引领效应,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性。积极发挥个人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带领区局纪检组、机关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把查和改贯通起来,切实将理论武装到支部全体党员,牢牢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时刻保持危机感和责任感,增强个人使命担当。

(二)充分运用专项巡察和主题教育实践成果。充分运用十九大以来巡察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成果,深刻总结经验和教训,清醒判断当前形势,在所在股室、支部党员剖析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鼓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作为,改进自我,总结经验做法,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各人岗位职责。

(三)当好廉洁表率,强化本部门内部管理。坚持正人先正己,个人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于工作始终,切实做到清正廉洁作表率,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为本部门、本支部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此基础上要求本部门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服从税收事业大局、服务上级和区局党委中心工作的理念,敢作为、善作为,不敷衍塞责,不当“老好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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