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和想法、技术改进和创新奖励暂行办法
为了鼓励员工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多提合理化建议,发挥员工自主创新的能动性,激发员工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参与公司的技术改进和创新,从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文件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鼓励和奖励的范围
1、员工提出与各车间的生产技术、设备、产品及与产品应用相关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申请。
2、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和相关技术、设备、安装及配套、产品质量的提高;产品结构的改进;新产品的引进、开发及市场营销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3、有效利用和节约水、电、气等能源、原材料及利用现有条件改进和改造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4、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5、产品的运输、储存、防护技术及设计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6、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等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7、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等。
8、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创新建议和想法应具有改进性、可行性和效益性,不仅要指出存在的问题,还须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案,且通过实施后能为公司带来明显的或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组织机构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创新小组,负责本实施办法的落实和具体操作工作,若好的创新和建议涉及技术专业问题,公司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业参与评审。
组 长:
副组长: 刘
组 员: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员工提出的技术创新,好的想法、建议、改进的收集与落实工作;如果能申请专利,则负责专利申请;
2、公司所有产品的改进、新品种的开发及利用、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革新改造;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产品的运输、储存、防护技术及设计应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的论证、实施与奖励等工作。
3、对专利申请、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资金、费用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合理预算;对实际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奖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奖励办法
1、对专利申请、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想法的提出人,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原则。
2、奖励分为两个部分采取分段计发的办法。
第一部分:鼓励奖
(1)对于员工提出的技术改进和创新想法,如果实施后有显著效果并可申请专利的,视给公司创造的效益情况,由创新小组评审后一次性给予1000-20000元的鼓励,不能申请专利的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2)凡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无论实施的效果如何,只要是合理可行或将来可实施的并对公司的管理或技术有帮助的,经创新小组集体评议后,视其提案价值的大小分别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的奖励,并在公司内部通报表彰。
第二部分:效益奖
对于能申请专利的建议和想法,由创新小组评审后根据建议和想法创造的经济效益,在时效期内按其创造的经济效益(以年度为计算单位)的5%进行奖励(包括所得税)。
3、对集体提出(指2人以上)的专利申请、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奖励,按其贡献大小分配奖励。
4、公司的技术、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提出与本身职责虽有直接关联,但具有创新价值的专利申请或技改项目的,参照上述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