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2 11:10:5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此文共10767字]

第一篇:2014年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3日在杭州市下城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松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要求,积极应对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为打造繁华时尚之区、建设幸福美丽下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围绕大局,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受理审查逮捕439件625人,受理审查起诉820件1092人,批准逮捕361件499人,提起公诉737件929人,积极促进“平安下城”、“法治下城”建设。

1.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180件253人,起诉332件489人,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蒙面持刀在超市 ……此处隐藏10770个字……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采取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招聘其他岗位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笔试和面试卷面成绩各为100分。笔试不设合格分,参加面试人员从笔试者中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合格者中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面试和总成绩都一致,另加一道面试题。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体检不合格,在总成绩排名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替补体检人员。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核不合格,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替补体检和考核对象。

3、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上城人才网()和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1个月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参与招聘的相关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已经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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