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达集团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科达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
按照开发区信息中心有关信息报送的要求,为提升企业形象、提高科达品牌知名度,做好科达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信息报送工作,使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
各部门、各公司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作积极贡献。
5、政务信息及业务主管部门、行业媒体发稿按照同级别党报党刊发稿奖励金额的半数执行。被中办、国办各类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按自治区级的3倍计算。
6、开发区门户网站、微信、期刊发稿的奖励标准:被开发区门户网站、微信、期刊采用的信息,奖励10元/条,提供新闻线索奖励5元/条。
7、新闻宣传发稿按照最高级别主流媒体采用情况进行奖励,不重复累计。
8、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以被开发区门户网站、微信、期刊及州级以上媒体采用为准,未被采用的信息不算做当月任务,未完成当月信息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不予奖励。
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