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福建宁德地区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福建乔宝陶瓷有限公司办公室一层西边间(靠楼梯西边)。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开超市。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贰万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人民币)___万元整。租金按半年结算,由乙方于每半年在租赁到期前个月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 ……此处隐藏3674个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福建宁德地区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何运东
住址:西庆农资市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薛良才
住址:儋州市木棠镇薛宅下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砖瓦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西庆市场坐北向东,一间平房面积58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止。
三、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或有损房屋安全的行为,不得自行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四、如遇特殊情况,比如拆迁、出卖或抵押该房屋而造成不能继续出租时,甲乙双方即终止该租赁合同。
五、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六、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何运东 乙方:薛良才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