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和我市实施方案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自4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平稳运行,效果良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2019年12月14日和今年2月26日,副市长小红同志和来英同志分别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筹推动试点工作落实。4月1日运行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陈浙闽同志,副市长曹小红同志和姚来英同志,于4月26日组织市医改专项小组会议,听取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落实情况汇报,对前期工作给予肯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此外,我市成立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来英同志担任组长,景悦、李国田和王建国同志担任副组长,充分发挥不同部门优势,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为后期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提前做好培训和签订协议工作。3月12日,市医保局组织358家公立医疗机构、16家中选药品生产企业、41家经营企业开展培训,推进带量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并按照协议采购金额的50%,拨付第一笔预付款1.07亿元。4月1日前,全部按时到达生产企业帐户。剩余50%第二笔预付款,将根据公立医疗机构使用情 ……此处隐藏3238个字……(中选品种采购金额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金额的73.67%)。
二是中选品种的替代效果已开始显现。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选品种采购数量占“基本可替代”药品采购数量的63.03%,去年同期占比为18.14%。
(三)中选药品供应充足,配送及时
一是中选药品信息可追溯。配送企业在向医院发货时100%向平台报送药品的生产批号、数量等信息。实现了信息的全覆盖追踪和时时查询。
二是中选药品供应充足。配送企业积极响应签约医疗机构采购需求,24小时订单响应率为92.97%,并按照要求及时上传中选药品库存信息,药品库存充足。
三是中选药品配送及时。所有配送企业能够充分保障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需求,合同内订单满足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将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作用,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联动配合,做好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强化中选药品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中选药品日监测和月监测制度,及时摸清市场脉动,第一时间了解市场变化情况,妥善处理和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密切关注医保基金安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的趋势研判,及时规范患者就医行为和医生诊疗行为,防止医疗费用异常增长,确保基金安全。
四是加大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发挥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中选药品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倒卖药等各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报告。
2019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