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自查报告
按照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开展的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专题教育活动要求,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了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相关文件精神,经过认真对照《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律师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针对日常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不存在履职不尽责行为。但由于自己本身是公职律师,日常单位还有其他工作,在律师工作上不能全身心的投入,总有把公职律师的工作当兼职干的潜意识,导致工作热情不高。
(二)不存在私自收案收费、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但在平时工作中,处理行政执法方面咨询或者是单位合同审查等工作比较多,几乎没有代理案件的机会,时间长了萌生对公职律师发展方向不自信的想法,导致工作劲头不足,有走过场的倾向。
(三)不存在办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实际办理案件机会少,对日益更新的法律法规怠于学习,基本上无法保持知识新陈代谢的平衡。
(四)不存在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问题。但实际工作中,由于本身工作比较忙,浪费很多庭审旁听机会,归根结底是自身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五)不存在利用媒体炒作案件等问题。但平时关心社会热点问题兴趣不大,不能深挖其中包含的法律深层次问题,就达不到紧跟时代步伐,做一名合格的新时代高素质法律人的标准。
二、整改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敬业勤业,努力学习理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政治品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严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底线,努力做一名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公职律师。
三、完成时限
根据以上的自查自纠,本人感到又接受了一次进一步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今后要年年月月日日时时自查自纠,做到日三省吾身,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将自查出的问题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