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安全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与你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落实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消防、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根据企业(门店)性质和经营特点,明确各自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用电、用火、用气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企业(门店)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地防范措施,防止因隐患失管失控而导致事故发生。
四、经常性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门店)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特殊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五、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商品、物品,做好防盗、防抢、防骗工作。
六、企业(门店)生产、经营的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不合格食品下架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八、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烟花爆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九、企业(门店)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加强本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的基础档案建设,对单位员工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十、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组织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和相关培训,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辖区责任单位执一份,街道存档一份。